采购流程时间节点控制(下)
异议或质疑
投标人或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提出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国际招标采用“异议”,政府采购采用“质疑”。
异议或质疑的时间也有所不同。
时间节点 | 参考法规 | ||
工程建设项目 | 10日/2日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第四十四条 第三款: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公开招标 | 7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竞争性谈判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询价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单一来源采购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竞争性磋商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国际招标项目 | 10日/2日 | 《商务部1号令》第三十六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 第四十八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 |
异议或质疑回复
对于异议或质疑回复,工程建设项目和国际招标项目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时间节点 | 参考法规 | ||
工程建设项目 | 3日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公开招标 | 7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竞争性谈判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询价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单一来源采购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竞争性磋商 | 7个工作日 | 同上 | |
国际招标项目 | 3日 | 《商务部1号令》第三十六条: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上传招标网;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评审报告送交、确认、公示
在项目评审报告出炉后,各采购活动应公示或确定评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工程建设项目应公示中标候选人,国际招标项目应公示评标结果,政府采购项目应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时间节点 | 参考法规 | ||
工程建设项目 | 3日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公开招标 |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
竞争性谈判 |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 同上 | |
单一来源采购 |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 同上 | |
竞争性磋商 |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 同上 | |
询价 | / | / | |
国际招标项目 | 3日 | 《商务部1号令》第六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依据评标报告填写《评标结果公示表》,并自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网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应当一次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国际招标项目是对评标结果公示后自动生成中标结果。
因此,只有政府采购项目公示中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时间节点 | 参考法规 | ||
工程建设项目 | / | / |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公开招标 | 2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竞争性谈判 | 2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询价 | 2个工作日 | 同上 | |
竞争性磋商 | 2个工作日 | 同上 | |
单一来源采购 | / | / | |
国际招标项目 | 《商务部1号令》第七十一条: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并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
退还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及《商务部1号令》规定,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政府采购项目对于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不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给未中标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给中标人。
时间节点 | 参考法规 | ||
工程建设项目 | 5日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 公开招标 | 5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
竞争性谈判 | 5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询价 | 5个工作日 | 同上 | |
单一来源采购 | 5个工作日 | 同上 | |
竞争性磋商 | 5个工作日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国际招标项目 | 5个工作日 | 《商务部1号令》第七十六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文字整理/柏茂军 佟丹)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