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如何避免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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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7日
招标采购是市场经济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政府采购主要的采购方式是招标采购,这种采购方式在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入竞争机制,增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采购的持续发展,显示了其极强的生命力。在整个招标采购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中,招标文件的编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招标文件也称标书,是一份具有法效力的文件,是招标方对拟购产品和向投标方提出任务、条件、要求的综合性文件,是招投标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标的重要依据,是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合同的基础。标书编写是否规范、准确,是否科学、严谨,直接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进度和成败。招标文件的作用不仅仅是明确规定采购方式,详细解释采购人的标的物,更是对所有涉及招标项目的内容进行规定,通告招标将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特别是项目技术和要求更需精确、标准、描述到位、目的明确。项目技术需求和规格是招标制中的一个核心部分,应该得到广泛的注意和研究。事实证明,在标书中技术需求与规格是重要的内容,而且规定不得含有倾向性条款,一般质疑和投诉最最多的是标书的技术参数有倾向性问题,因此标书的技术需求及规格的编写是非常关键的。标书制作中,采购中心该如何把好技术参数部分的关,以致使标书没有倾向性? 笔者将结合自己的采购实践例举若干常见问题,同时对提出一些粗浅认识,希望对大家的采购工作有所借鉴。
本人从事空调设备的采购,在拿到下达的预算单位空调设备采购需求表后,一般先审核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表,并主动与预算单位联系沟通,掌握相关情况,明确技术要求 。对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一般只写“某某单位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名称中一般不写含有设备工艺、性能、某一种品牌特有的功能或专利方面的内容,如VRV、变频、变冷媒带电加热等等 。
目前,我们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一般是由预算单位先提供设备的规格、技术参数。在标书制作中,我们会重点审查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是否有倾向性。标书是一个要约,预算单位一般会把自己要买的设备描述得很清楚。但是,一般预算单位缺乏专门的技术人才,自己很难完成技术需求的制作,他们就会委托一些供应商来制作完成,而这些供应商在制作技术需求的过程中就会对自己销售的设备有某种倾向性,这就存在着倾向性的问题。有的预算单位提供的技术需求与规格是照抄说明书;有的直接提出要某某厂家、某某品牌、某某型号的设备;有的个别或部分参数反映指标过高或过低,有的甚至凭空想象,提出一些与欲采购的设备档次相差甚远的功能要求,使投标方无法按标书提供相应设备。笔者认为,采购中心严格审核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可以一定程度限制预算单位和一些供应商人为设置技术障碍和技术陷阱。预算单位在编制技术规格时,应该综合同档次各厂商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适当拔高,但不能刻意照抄某某设备说明书,也不能点名要某某品牌某某厂家的设备。标书不可有专指反映性,不得设立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条款。否则就会失支竞争的公平性和广泛性。
制定技术参数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的歧视。理想的设备只能通过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等条款来描述。标书要求的技术参数是一个范围内的数值,不是一个具体数据。可采用“大于等于”或“在某某幅度内”这一类的措词。不论是通用的技术规范或专用的技术规范,只应尽可能清楚而精确地规定应完成的工作、提供的货物和劳力、维护保养要求以及交付和安装地点,应具体规定到各种最低要求的限度;不应带任何倾向性地说明设备和材料的特性,只以性能标准为依据;不应说牌名、商品目录号或某一特定制造厂家的设备(如无其他详细规格说明,而需要的备件备品必须标准化的情况可除外),但可采用“相等于”或“相当于”这一类的措词。比如,我们采购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空调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对技术需求只提供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基准值,但不是一个具体数值而是一个幅度,规定供投标机型制冷量和制热量最大偏差允许在上述数值的3%(含3%)区间内浮动。对上海宋庆龄幼儿园空调供货及安装项目,我们只提供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基准值,但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不是一个具体数值,而是规定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大于等于该基准值。
笔者认为,招标文件的编写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明确政府采购过程中各方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规格编写的好坏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甚至成败。招标文件不能有歧视性规定,更不能以某个特定品牌设备的参数为标准,避免造成标书的倾向性,影响政府采购行为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客观性。标书制作应该规范,不可带有倾向性,不能只参考某一产品的技术指标而不及他,不能表面上看没有指定品牌,但是似有所指,使政府采购变成形式的指定采购。笔者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如何避免倾向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需求表和招标文件规范化和格式化,在技术参数中,规定不得有倾向性条款,不得设置“*”条款。可以组织专家对部分类别的采购项目的需求格式进行研究论证,达到统一、规范的目标,并规定采购单位在申报时按格式填报,如果有特殊需求,须书面承诺至少有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满足其技术需求。
2、与预算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掌握相关情况。可以考虑采购中心操作人员在预算单位申报需求和前期方案设计阶段提前介入,实现事情控制。
3、对于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可以考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组织专家对技术需求与规格反复论证,取消一些带有倾向性的条款。
4、充分掌握信息,积极调研实用效果,为技术需求与规格的编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市场信息包括设备技术信息和营销商务信息。采购人员应该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设备,特别是欲采购设备的发展动向、档次分类、功能。笔者认为,对采购信息的收集、归类、分析很重要,横向纵向对比能够判定预算单位是否具有倾向性,对供应环境、企业销售渠道与方式的掌握有利于让标书制作者对预算单位的技术需求作出客观评价。
5、对政策法规的准确理解与执行,有利于标书制作者剔除歧视性条款。怎样界定歧视性条款,是一项硬工夫,也是标书制作水平的真实体现,需要具有各种综合知识,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同样也很重要。
来源:政府采购网
本人从事空调设备的采购,在拿到下达的预算单位空调设备采购需求表后,一般先审核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表,并主动与预算单位联系沟通,掌握相关情况,明确技术要求 。对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一般只写“某某单位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名称中一般不写含有设备工艺、性能、某一种品牌特有的功能或专利方面的内容,如VRV、变频、变冷媒带电加热等等 。
目前,我们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一般是由预算单位先提供设备的规格、技术参数。在标书制作中,我们会重点审查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是否有倾向性。标书是一个要约,预算单位一般会把自己要买的设备描述得很清楚。但是,一般预算单位缺乏专门的技术人才,自己很难完成技术需求的制作,他们就会委托一些供应商来制作完成,而这些供应商在制作技术需求的过程中就会对自己销售的设备有某种倾向性,这就存在着倾向性的问题。有的预算单位提供的技术需求与规格是照抄说明书;有的直接提出要某某厂家、某某品牌、某某型号的设备;有的个别或部分参数反映指标过高或过低,有的甚至凭空想象,提出一些与欲采购的设备档次相差甚远的功能要求,使投标方无法按标书提供相应设备。笔者认为,采购中心严格审核预算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可以一定程度限制预算单位和一些供应商人为设置技术障碍和技术陷阱。预算单位在编制技术规格时,应该综合同档次各厂商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适当拔高,但不能刻意照抄某某设备说明书,也不能点名要某某品牌某某厂家的设备。标书不可有专指反映性,不得设立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条款。否则就会失支竞争的公平性和广泛性。
制定技术参数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的歧视。理想的设备只能通过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等条款来描述。标书要求的技术参数是一个范围内的数值,不是一个具体数据。可采用“大于等于”或“在某某幅度内”这一类的措词。不论是通用的技术规范或专用的技术规范,只应尽可能清楚而精确地规定应完成的工作、提供的货物和劳力、维护保养要求以及交付和安装地点,应具体规定到各种最低要求的限度;不应带任何倾向性地说明设备和材料的特性,只以性能标准为依据;不应说牌名、商品目录号或某一特定制造厂家的设备(如无其他详细规格说明,而需要的备件备品必须标准化的情况可除外),但可采用“相等于”或“相当于”这一类的措词。比如,我们采购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空调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对技术需求只提供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基准值,但不是一个具体数值而是一个幅度,规定供投标机型制冷量和制热量最大偏差允许在上述数值的3%(含3%)区间内浮动。对上海宋庆龄幼儿园空调供货及安装项目,我们只提供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基准值,但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不是一个具体数值,而是规定投标机型的制冷量和制热量大于等于该基准值。
笔者认为,招标文件的编写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明确政府采购过程中各方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规格编写的好坏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甚至成败。招标文件不能有歧视性规定,更不能以某个特定品牌设备的参数为标准,避免造成标书的倾向性,影响政府采购行为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客观性。标书制作应该规范,不可带有倾向性,不能只参考某一产品的技术指标而不及他,不能表面上看没有指定品牌,但是似有所指,使政府采购变成形式的指定采购。笔者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如何避免倾向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需求表和招标文件规范化和格式化,在技术参数中,规定不得有倾向性条款,不得设置“*”条款。可以组织专家对部分类别的采购项目的需求格式进行研究论证,达到统一、规范的目标,并规定采购单位在申报时按格式填报,如果有特殊需求,须书面承诺至少有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满足其技术需求。
2、与预算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掌握相关情况。可以考虑采购中心操作人员在预算单位申报需求和前期方案设计阶段提前介入,实现事情控制。
3、对于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可以考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组织专家对技术需求与规格反复论证,取消一些带有倾向性的条款。
4、充分掌握信息,积极调研实用效果,为技术需求与规格的编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市场信息包括设备技术信息和营销商务信息。采购人员应该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设备,特别是欲采购设备的发展动向、档次分类、功能。笔者认为,对采购信息的收集、归类、分析很重要,横向纵向对比能够判定预算单位是否具有倾向性,对供应环境、企业销售渠道与方式的掌握有利于让标书制作者对预算单位的技术需求作出客观评价。
5、对政策法规的准确理解与执行,有利于标书制作者剔除歧视性条款。怎样界定歧视性条款,是一项硬工夫,也是标书制作水平的真实体现,需要具有各种综合知识,因此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同样也很重要。
来源: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