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监管部门头疼,操作机构更头疼。“很多问题都是评标环节出现的,但是供应商质疑的对象是我们,投诉的对象最终也是我们,在应对质疑和投诉上,我们耗费了太多的精力……”某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对记者如是说。事实上,今年以来,向记者坦言过类似无奈的采购中心主任还不止一位、两位。不过,近日,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传来了一个好消息,该中心针对质疑投诉的高发环节,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创新“自选动作”,有效避免了供应商投诉。
现场解读招标文件 提高评审质量
“我们做一个招标文件要花费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评标环节短的两个小时,长的十几个小时、二十几个小时。我们花一个星期做出来的东西,要专家靠一两个小时就把它吃透难度很大。同时,还存在一些责任心不强的专家跟着采购人的指挥棒,抑或是跟着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的所谓‘指导’,随便一打分便确定中标供应商……”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顾岳良介绍。
为了避免专家在不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胡乱打分的现象,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了现场解读招标文件的措施--评标开始前,由招标文件制作人到评标现场就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向评标委员会进行讲解。“讲解的目的是引导他们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合理的评标,特别是涉及一些主观因素的评分。因为对于主观因素的评审,一些评委比较随意。我们的目的是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在顾岳良看来,这不仅是对招标文件制作经办人员业务能力的锻炼,也是提高评审质量的有效方式之一。
及时复核评审结果 纠正评审错误
“评标过程中,我们把话语权和决定权都交给了评委,评审工作的质量决定政府采购的质量。如果评委的错误得不到及时纠正,政府采购的质量势必会受到影响。”顾岳良透露,在评标过程中,一些专家在资格审查,包括技术参数的评定,甚至在具体的打分环节都很马虎。这直接导致了一些原本并不复杂的项目在评审环节出现问题并导致质疑。
针对专家评审过程中不时出现失误的情况,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了“由项目经办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现场复核”的措施。“有些专家打了几十项分,打到最后都糊涂了,经常会出现专家汇总分数时加减错误的情况,还有就是打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当然有些专家不是故意要这样做。”顾岳良如是说。
顾岳良表示,现场复审不是为了推翻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而是实事求是地还原本来的评审结果。“一旦出现重大失误,我们就会提醒专家重新进行评审。比如说自主创新可以加分,供应商有自主创新的内容却没得到加分,而无自主创新内容的供应商却得到了加分,那我们一旦在复核时发现类似情况,就会提醒评委重新评审。”
“专家评审就应当是专家说了算,但是当他说了错话、做了错事的时候,我们就应当在第一时间纠正,这是对供应商负责,也是对采购人负责。”顾岳良如是说。
业绩挂钩年度考评 激发工作热情
据顾岳良介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今年还推行了一项激发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热情的制度--问责制度,就是对所有项目的经办人实行项目责任制,从分管主任到科长,到标书制作人、现场开标人,把他们的工作业绩与年度考评以及经济收入挂钩。“实行考核问责制,一旦出现问题,我们将实行‘连锅端’。这样可以强化他们对工作的责任心,尽管到现在为止,还没人被追究,但我也不希望出现被追究责任的人,我希望把这个制度作为一种摆设,给大家造成一种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激情、有激情才有热情。”顾岳良透露。
据了解,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这些创新举措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行的过程中还是听到了一些反对的声音。“创新是有风险的,但是有风险也要做。有人反对我也要做。我们一定要坚持合法,谋求合理,实现合法与合理的最佳结合。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 顾岳良如是说。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