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电子化采购项目一直是采购工作中的难点。因为它往往具有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且无法复制和批量采购等特点。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此类项目特点,在6年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一系列经验做法。他们认为,虽然每个项目会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方法大体相通。
采购前必须明确需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电子化采购项目,大多属于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类型。综合司副巡视员贾青认为,顺利完成这类项目的基础和关键,首先就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合理确定开发时间,提供完善的业务需求。
“一般情况下,业务需求都由用户部门经缜密设计后提出,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感觉到,在制作招标文件之前,业务需求还需要有一个充分论证的过程。”贾青说,“论证的主体既有用户部门也有相关专家,同时还可以邀请部分供应商代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采购过程中不断修改需求,特别是能够杜绝对业务需求的重大调整,为按时完成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几年前就曾遇到过因采购需求不明确导致采购时间过分拖延的事例。不断加入的采购需求使得供应商的开发任务不断加大,投入超过预期,不仅影响了项目的按时使用,还造成了最终成交价格的不明确。
因此,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府采购办公室一直十分注意采购前期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地将采购必备环节前移,减少采购进行时的负担。
加强全过程管理力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每一个系统开发项目涉及的部门都较多,技术难度也很大,开发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其外汇业务监管的效果,因此他们十分注重对采购全过程的管理。
业务需求部门安排专人及时跟踪软件或系统开发进程,了解项目是否能够实现需求;采购部门及时了解开发公司工作态度和与需求部门的配合状况,对于工作信誉差、开发效果不理想的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理;信息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电子化资金采购和软件开发项目的顺利完成。
贾青表示,有些采购人单位因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专业性强、设计环节多、开发周期长,简单地认为来源于自身的非专业性监管用处不大,忽略了开发进程中的监督工作。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其实采购人对于项目的态度对供应商的影响很大。如果没有来自采购人的压力,他们的履约行为就很难严格依据合同条款。”贾青说。
加强项目实施计划性
许多采购人单位都存在年末集中突击采购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过去也一度面临这样的局面。政府采购办公室多次开会讨论形成决议,要尽全力避免大量采购任务需要在第四季度完成的状况,因为如此一来,许多电子化项目都无法按照正常程序货比三家、从容采购,也时常导致采购项目延迟执行。
“年末突击采购,既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也不利于采购程序的执行,影响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贾青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技术部门和需求部门在每年年初采购计划确定后,及早进行相应准备工作,在充分论证后尽快向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政府采购业务需求书,尽早把项目推入法定程序。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