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系列报道之三
“通知九点参加政府采购评标却十点到”、“在评审中完全忽视招标文件的规定,进入评标室便问采购人代表需要什么”、“评标时谈论与评标无关的事情”、“接受供应商贿赂,发表诱导性言论”、“到评标现场后发现应该回避的情况却不回避,遇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参与投标时,还为了几个评标费继续评标”、“因为集中采购机构给的评标费没有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多,所以被抽到也拒绝参与评标”、“评标现场权威的老爷子一发话,其他专家就跟着附和”……评审专家的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许多政府采购部门的不满。那么,如何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呢?业界人士普遍表示,不是发完聘书事情就完了,后续的监督管理更重要。
让其知晓政采游戏规则
据了解,现阶段,不少地方在采购专家的聘任上,都只注重对专家专业资质的审核,而忽视了对其进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考核。专家入库后,要么不培训,要么也只是走走形式。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评标专家对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根本不了解,有的甚至连专家基本的权利与义务都不知道就参与评标。
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表示,短期内还应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尤其是职业道德的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并树立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在尹存月看来,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应该是经常性的、轮流的。
那么,培训的内容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呢?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认为,对专家的培训不仅应该让他们了解政府采购的“游戏规则”,了解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而且还应该对其职业道德进行培训。在邓东亮看来,合格的评审专家不仅是专业领域的内行、道德规范的先锋,还应该是遵纪守法的模范。通过培训,不仅要让评标专家了解违规操作和玩忽职守可能受到的处罚,而且还应该通过培训增强其荣誉感。据介绍,江苏、浙江、河南等省的财政部门已经越来越重视对评审专家的培训。
业界专家建议,应建立系统的专家培训、学习、考核制度,把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方式及考核等制度化,从机制上激励专家抓业务、提水平。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表示,对专家进行培训的做法很好。“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学习也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