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Es”评价法
随着行政权力的不断膨胀,政府财政支出逐渐增加,政府面临日益加剧的财政危机。为了更好地控制政府财政支出,节约成本,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会计总署率先把对政府工作的审计重心从经济性审计转向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并重的审计,从单一指标扩展到多重指标,这就是政府施政绩效评估的雏形,俗称“3Es”评价法。
“经济性”就是要以最低成本取得指定数量和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成本包括采购价格成本、采购业务成本、管理成本等;“效率性”是指政府采购项目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政府采购效率包括资金效率、行政效率、规模效率、人员效率、管理效率等;“效益性”是指政府采购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目标或功能,并满足了公众的需求。
平衡计分法
该方法从四个角度来管理组织的绩效:财务、顾客、内部业务和内部学习/成长,并要求彼此之间保持适度的平衡。平衡计分卡将多种管理目标整合起来,形成分值,而这一分值既有目前的财务目标,又有长远发展的财务目标;既有反映内部管理效果的指标,又有反映外部评价的效果指标,体现了目标管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平衡、外部利益与内部利益的平衡。因此,平衡记分卡在政府采购绩效评估中同样存在适用的可能性。
从平衡记分卡本身的思想精髓及其具体内容来看,该方法在政府采购绩效评估中应用的关键有:政府采购部门对政府采购目标、使命的准确分析和把握;政府采购部门对其服务对象即采购人、供应商、公众和国家宏观政策的正确认识;政府采购部门内部的不断学习、变革和创新氛围的形成,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政府采购绩效评估的平衡记分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包括四个领域,即财务、顾客、内部业务和内部学习、成长。
第二层次即上述领域所包含的内容。财务领域主要是节约的资金/成本花费的比例、采购交易的成本、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部门管理成本等。顾客领域就是政府采购投诉率、采购人及公众满意度等。内部业务领域主要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率、有效的质量控制系统、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目标等。内部学习/成长领域主要是政府采购人员的自我学习和提高的能力、培训时间及成本、采购职业资格、人员流动率、员工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
第三层次即每一领域内的每一内容上的具体的、可量化的测评指标。
统计分析法
依据我国发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采购主管机构、集中采购机关等审计对象的业务资料,根据目前掌握的数据,以及延伸政府采购绩效评估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对政府采购的支出结构、采购规模、资金节约率、直接支付率等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根据统计结果,多变量综合评价政府采购工作的绩效。
核对法
这种方法主要是对政府采购多方面之间的数字进行核对,通过比较数字差异,来评估政府采购绩效。例如: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际采购预算总额;
2.集中政府采购项目←→下达项目执行通知书;
3.下达项目执行通知书←→实际采购项目统计表;
4.具体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具体执行。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