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要求越来越高,供应商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质疑投诉率快速增长。政府采购工作者必须与时俱进,研究分析质疑投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新对策、新方法,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质疑投诉要点分析
供应商质疑投诉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价格方面质疑投诉。一是高价中标,中标价高于市场平均价。价格是招标投标中的重要因素,也是招标投标双方关注的重点。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高价中标很容易使低价投标者难于接受。未中标人容易怀疑招标评标中存在暗箱操作或带有倾向性。一些质量性能差异很大的货物采购容易出现高价中标,成为质疑投诉的热点。二是低价中标,中标价低于成本价。价格低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评审中占有很大的优势,合格投标人的最低报价者在评分办法价格分值中得满分或者直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差距很大的最低报价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容易引起质疑投诉。一些软件设计开发采购,往往报价悬殊很大,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谋取中标,容易让人怀疑其服务质量和履约能力,成为质疑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
资格条件质疑投诉。很多采购项目为保障项目质量都设置了一定的资质条件。但现在不少行业的资质管理混乱,缺乏全国统一的认证和发证机构,市场上资质证明文件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有的投标人借靠别人的资质或提供虚假的业绩、生产经营条件等材料谋取中标。评委在评标现场只能凭借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评审,短时间内难以辨别资格材料的真伪和有效性。但同行业内部往往清楚彼此之间有关情况。有的采购人在资格后审及实地考察中也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不相符合情况。
授权方面质疑投诉。一是设置授权屏障排斥潜在投标人。有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出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或售后服务承诺证明。凭授权证明参与投标有利有弊。在有利于保障货物或服务质量同时,也限制了充分竞争,投标价格被授权人控制,容易出现陪标、串标问题。不必要的或过高的授权要求成为采购人设置屏障排斥他人的一种合法手段,成为质疑投诉的关注点。二是虚假和无效授权。政府采购范围广,涉及行业领域多,授权渠道复杂。评委对授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时难以评定。但通过常规渠道取得授权的投标人通过咨询授权人可以了解实际授权情况,未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授权或提供虚假授权的投标人中标的,就会成为质疑投诉的对象。
符合性方面质疑投诉。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即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否为有效投标。对符合性检查没有统一的尺度,是否为实质性偏差有时难以界定。特别是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各有差异,在是否为实质性差异判断上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作为实质性条件也因采购需求不同而不同。有的实施期限较长的项目用升级、更新换代产品代替原中标产品,是属于正常履约还是变更需求有时也难以作出判断。由于对符合性要求理解和把握上存在偏差,往往会因此出现质疑投诉。
程序性方面质疑投诉。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性要求很严,从登记报名开始,要经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保证金提交、投标、密封检查、开标唱标、评审、结果公示、签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依法规范操作,稍有疏忽就容易留下后遗症。如没有登记报名就直接投标、没有履行方式变更手续就擅自开标、没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及时提交保证金、投标迟到、密封不符合要求、变更合同条款、没按合同履约和验收、改变付款方式等等方面都可能成为质疑投诉的因素。
质疑投诉处理
质疑投诉受理。质疑投诉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方予受理。首先质疑投诉人必须是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供应商或采购人。其次质疑投诉必须符合时限要求。供应商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投诉必须是质疑供应商在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答复期满未予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三质疑投诉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第四质疑投诉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
质疑投诉调查取证。质疑投诉正式受理后,应从三方面入手进行调查取证。首先要实地考察查证。对质疑投诉涉及的开标评标资料、评标评委、投标人及其生产经营场所、业绩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其次必须取得书面证据材料。注意收集相关有效的书面证据材料,为后期处理提供依据。第三要善于利用第三方证据。授权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清单、质监部门出具的资质真伪证明、物价认证部门出具的价格认证报告等当事人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证据往往更有说服力。第四必要时可组织质证、听证会议,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对违规问题处理。质疑投诉事项一经查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做出处理,并妥善做好采购项目的后续处理工作。对违规问题处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必须要有查证属实的事实依据,切不可凭道听途说和一面之词盲目进行处理。二要征求相关人意见。必须给被质疑投诉人等解释、陈述、申辩的权利和机会,最好要有相关人书面的意见。三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做出处理或处罚必须在法律、法规、采购文件或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不能凭没有法律效力的制度规定或主观想象随意处理。四要按法定程序规定进行处理。做出处理或处罚单位必须是执法主体单位,具有行政处理或处罚权利。做出行政处罚的,必须先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被处罚人在规定申辩期限内没有提出申辩的,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