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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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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大专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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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模拟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4-JW23-W1002)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某单位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模拟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23-W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模拟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标准 | 套 | 28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重庆市渝北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8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注册登记须知详见通用文件附件3-12)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gz67923318@1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00 分。
(三)投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10时00分。
(二)提交样品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LED屏)。
(三)提交样品数量:1套模拟系统。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样品提交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新提交的样品,已提交样品但未安装完毕的可在样品区继续安装完毕后离场。
(五)样品退还要求:
1.评审结束后,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带回;
2.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留存作为验收参考,其余投标供应商的样品由投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采购人处自行带回;
注:上述关于样品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制作、拆除、运输等)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西部招投标网(www.xbbidcn.com)、四川招投标网(www.scbid.com)及采购人单位内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67923317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建行 史庭茜
办公电话:023- 67954029 67561982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6792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