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开发布,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作了具体规定,各地财政厅也有明确要求,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得很好,这是事实,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样一个现象,信息的公开发布与供应商的采购信息的充分知情权存在明显不对称情况,必须引起重视。
信息发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采购中心没有网站,所有信息依靠省部媒体发布。个别采购中心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依然没有认识到网络化的优势,依然故我地以手动操作为主,领导也不关心政府采购工作,一直不设立中心网站,而财政监管部门也不从规范全领域内的信息发布的角度研究问题,固执地认为自己也没有必要设立政府采购网站,建立网站是集中采购机构的事情。于是当地的采购信息的发布全部依赖着外网,供应商想寻找当地的采购网而无从谈起。而外网媒体一旦出现技术上的问题,政府采购工作就难以规范开展。
二是只重视自己网站的信息发布,不能及时全面向外界平台展示信息。有些采购中心有自己的中心网站,采购信息的发布很方便,但有时会走向极端,只注重自己网站的信息发布,而不注重按照财政部与省厅要求向外传递信息,致使信息被封锁在有限区域范围内,变相限制了有资格供应商的公平参与权。
三是省市网站信息发布衔接工作有困难,省厅不能做好基础性的工作,难以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省市信息的联网是扩大采购信息受众面的有效方式,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尚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及时的网络化和人工处理,而省厅面对的只有十几个市,面相对已经很小了,有时还以人手少,没有专人负责为理由,不能快速反应市采购中心提供的采购信息,基本上没有具体的工作人员沉下身来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一般要求直接上传信息,不能对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有效控制。政府采购信息是基础性的工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学习财政部信息发布人员的敬业精神。
四是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发布格式不能统一。从信息发布的格式上看,各省的标准很不一致,不利于规范化工作,因为采购信息面对的群体是各地供应商,供应商不是以区域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分界线,不同信息格式有时会引起信息传递渠道失误,传达不出真正的采购信息量来。
五是采购方式与信息发布之间缺乏统一规定。公开招标的信息必须在财政部网站上发布,那么非公开招标方式,如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等,这些采购方式的招标信息是否要进行公开,各省之间还缺乏统一的规定,这也是采购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潜在投标人手中的瓶颈因素之一。
来源:eNet硅谷动力 作者:赵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