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加强招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服务,全面推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早在2022年,北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加强招投标监管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保障招标人自主权。在此基础上,北京对各类市场主体充分调研和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了招标人应当担负招标活动的主体责任。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按规定在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招标计划在法定媒介公布,鼓励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提高招标项目的参与度与竞争度。
此外,北京将大力推行“评定分离”,即把评标定标过程分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两个相对独立环节进行。
这也意味着,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使专家回归“专业顾问”本职角色,合理约束评标行为;另一方面,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面对面答辩的方式,考察其相关情况,由此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监督也将得到加强。例如,北京拟全面推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此举可以有效解决招标人代表干扰专家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工评标、互相影响等问题,进而提高评标质量。同时,评标活动远程在线监督功能也将同时实现,该功能能够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进行远程在线监督。
另外,《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加大评标(审)过程公开力度。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评标(审)过程将通过屏幕实时向社会展示。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在评标见证室对评标(审)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