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廊坊市加强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估,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着力推进“双盲”评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阳光照射到政府采购的每一个环节。
据了解,目前,廊坊市在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项目中,已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制度,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以制度机制保证机会平等。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各经营主体的监督,廊坊市财政局开拓创新,先行先试,于2023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综合评分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公示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公示通知》),在省内率先提出市本级所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公示每一位评审专家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此举有效防止了投标企业以虚假资料投标或虚假应标的行为,同时提升了专家打分的认真度和细致度,规范了评审专家评审行为,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据了解,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公告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
“为确保评审数据的准确性,我们要求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廊坊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项目评审过程的完全独立、客观和公正,在评标区做到评审专家“同标不同室、同室不同标”。
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的每个专家评标室里,有数个独立的封闭评标席,分别配置了“多因子评标互助终端”,可实现评审过程互不见面、变声遮脸、身份隐身交流。“评审专家是开评标当天集中批量式抽取的,他们进入封闭评标席位后,经身份验证和脸部识别后,才能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评审打分,有效避免了打人情分、关系分和照顾分现象的发生。”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士介绍道。
《公示通知》还明确,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和要求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还加强了对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信息公开不是目的,保证政府采购公正规范运行才是最终目标。”廊坊市财政局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将专家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可以让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及全社会进行监督,有效避免了专家主观性过强、随意性过大和评分出现畸高、畸低的现象发生,维护了廊坊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自实施公布评审专家项目评分明细以来,廊坊市的政府采购正加速向阳光化、透明化迈进,获得了各经营主体的广泛认可。
(廊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