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明确,将在6月30日前启动框架协议采购试点工作。集采目录内品目实行省域统采、全省共享。征集入围的商品向现有网上商城入围电商开放报价
辽宁省财政厅近日公布《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有序开展框架协议采购作出部署。其中明确,架协议采购活动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系统执行,6月30日前启动框架协议采购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要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在集采目录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采用框架协议采购的,实行省域统采、全省共享采购结果方式实施。在集采目录以外品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的,由全省各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其他预算单位确有需要的,经其主管预算单位批准,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主管预算单位可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框架协议采购。由省财政厅负责结合各级财政部门和集采机构收集归纳的业务需求,梳理分析确定在集采目录内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的采购品目范围。据了解,辽宁省财政厅已确定了《集采目录初步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品目目录》,其中包括台式计算机等21个品目。
在框架协议采购电子系统建设及应用方面,《方案》明确,省财政厅将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业务规则、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技术标准,统筹协调电子化采购系统的建设和拓展完善,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各级财政部门、集采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使用统一系统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有序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落地应用。
对于需求标准,《方案》要求,集采机构要根据品目的特点,梳理形成具有广泛性、客观、科学的需求标准,开展需求调查,广泛听取采购人、供应商和专家等意见。在面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时,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一般各不少于3个。对实施开放式框架协议的服务类采购,特别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主管预算单位或其他预算单位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应严格做好市场调查及成本构成研究,各级财政部门需重点把关,严禁服务内容及最高限制单价突破预算和其他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要求。
针对在集采目录内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执行问题,《方案》明确,在集采目录内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完成后,征集入围的产品将被导入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对应品目。采购人可通过网上商城开展第二阶段合同授予工作,选择入围产品,对 入围供应商进行合同授予,严格按照采购方案所设定的方式执行,并针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征集入围的商品将向现有网上商城入围电商进行开放,允许电商针对入围商品进行报价,价格低于框架协议代理商报价的,允许采购人从电商进行采购。各财政部门、集采机构要加强对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代理商的履约管理。电子系统将执行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对擅自更换入围产品,提供“专供型号”、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拖延交货等行为做出处罚,对有违法违规和违反框架协议行为的入围供应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将依法、依约定追究其责任。
《方案》还明确,要在6月30日前启动框架协议采购试点工作,由省采购中心负责打印机(A3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的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沈阳市采购中心负责轿车的框架协议采购实施,分别开展相关品目需求调查、需求标准梳理、采购方案编制等工作。在9月30日前,负责框架协议采购试点工作的集中采购机构通过系统完成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征集,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组织供应商完成入围产品上架等工作。10月起,结合试点工作经验,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其他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实施工作。(辽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