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多措并举抓实投标保证金清退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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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保证金专项清退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整体联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保证金清退专项行动小组,指定专人明确退款流程、指导退款操作、跟踪退款进度、负责清退工作;并结合交易系统和保证金专户逐一清查核实,形成台账,做到账目清、情况明。
二是主动作为,清退到位。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发布清退保证金公告,明确清退范围流程以及包含项目名称、开标时间、金额等内容明细;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函、开标现场发退款告知书等方式逐一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针对因投标人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导致退款失败的情况,主动联系退还。截至目前,共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90笔,共计2274.4万元。
三是重点关注,常态推进。修订《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在交易平台增加“保证金退款提示功能”,向招标人推送待办事项信息,提醒及时退款;在财务岗位职责中增加“定期检查投标保证金退款情况”制度条款,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在保证金系统增加手机推送“退款提示信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不再出现沉淀保证金。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