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更优化,宜宾市“四个转变”,持续打造投标电子保函规范管理“宜宾模式”,有效降低交易制度性成本。自2020年4月全面推行投标电子保函以来,已公开征集19家保函承保机构(其中,银行类4家、担保类7家、保险类8家),累计为企业成功开具电子保函30447单,为1882个招投标项目释放投标保证金84.08亿元,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替代率达到70.54%。
一、选择由无序化向有序化转变。在招投标活动中,在投标人选择承保机构时推行限单制,即同一个项目每家电子保函承保机构每轮只能承保两单,当第一轮所有承保机构均承保满两单时,重置限单规则。此举有效避免了过多投标人集中于一家承保机构,降低围标、串标风险,也遏制了承保机构之间的恶意竞争行为,为交易各方主体创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合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对遴选入围的承保机构、部分投标人进行走访调研,广泛搜集意见建议,完善电子投标保函管理办法、电子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承保机构考核细则,更加精准地对电子承保机构进行动态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在第三方服务区窗口设置一名专职人员,专门管理电子保函服务工作,运用大数据对承保机构进行分析、比对、研判,为精化细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三、督查由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根据承保机构履约能力、赔付代偿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以及调研情况,严格逗硬考核承保服务商,清除一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承保服务商,引进一批合法合规且有声誉的保函承保机构,为交易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严格落实查处机制,面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承保机构,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个、整改一个、惩处一个,确保监管到位。目前,已发现阳光信保、锦泰财险、亚太财保3家承保机构涉及的4笔未使用基本户支付保费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对其进行处理。
四、监管由被动化向主动化转变。严格审查机制,压实承保机构主体责任,承保机构对投保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从根源上防控风险。完善全流程线上赔付管理,按照“见索即付”管理机制,明确招标人理赔、承保机构赔付全流程线上进行的模式,有效监管,确保担保有效、赔付高效。目前,有4家承保机构已成功赔付5笔保证金,共计156万元,充分保障招标人权益。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