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许多预算单位抱怨,政府采购申报流程长,需要前期申报、整理资料,一直到最后的验收盖章,采购人至少需要跑两次甚至更多次才能完成一次采购。而现在从编制采购文件、到履约验收全流程线上完成。政府采购业务一个平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办理模式,切实提升了预算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便捷度。”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涉企事项、代理机构事项、中小企业事项、评审专家事项、预算单位事项、采购备案事项六项任务从不同角度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一个平台办理多项服务
《通知》提出,涉企事项“一次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供应商从办理CA证书、入库、报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在线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参与评审、签订采购合同、质疑投诉、电子卖场入驻等多个环节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供应商不同CA证书全区互认,供应商一次只需提交一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参与全区项目,电子卖场供应商一地入驻全区通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一个平台办理等多项服务的“一次办”,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代理机构登记入库管理、采购业务代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活动组织采购档案保存、诚信评价等环节,重点做好代理机构一地登记全区代理,一个平台完成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审组织、档案管理、公告发布等多个采购环节的“一次办”,为代理机构提升代理服务水平奠定基础。
围绕中小企业合同融资、推广使用电子保函、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中小企业评审优惠等内容,全面落实提供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的银行一地征集全区通用,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和凭借采购合同融资一个平台“一次办”,中小企业递交响应文件和缴纳电子保函一个平台“一次办”,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围绕采购评审专家申请入库、评审专家业务培训、评审专家签到管理、参与评审活动、履职情况评价的方面,实现专家一次注册、分级管理、全区共享,专家人脸识别、云签认证,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评审,评审专家线上培训、评审专家履职情况线上评价的“一次办”,为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提供保障。
采购备案事项“一次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预算单位事项“一次办”,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围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电子卖场采购、采购活动委托、采购文件编审、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采购“全生命周期”,为预算单位提供采购需求线上编制、采购文件线上审核、委托协议线上签订、采购计划线上备案、采购合同线上签订、履约验收线上完成等一个平台“一次办”集成化办理模式,切实提升预算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便捷度。
围绕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方式、1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备案、100万元以下采购进口产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备案管理,实行采购人申请,主管预算单位审核“一次办”备案模式,取消财政部门审核环节,在极大的提升采购效率的同时,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
六项任务紧密链接,环环相扣。为使“一次办”真正落地生根,该负责人也详细介绍了优化服务模式。《通知》明确: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与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与相关业务标准规范统一、优化政府采购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与相关业务流程有效衔接。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市场主体的活跃,一刻也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提速没有终点!市场主体交易更加便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永远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奋斗的目标!”该负责人如是说。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郝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