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区通过开展政府采购“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攻坚行动,持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
据了解,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政府采购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采购人在攻坚行动期间,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进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方式、期限、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调减依据以及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违规预留质量保证金。
《通知》强调,在攻坚行动期间,采购人要压缩支付时间,加快支付进度。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若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为推动政府采购“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攻坚行动落地,成都高新区财政局组成调研组,先后走访了桂溪、石羊、中和、肖家河和芳草街街道,通过座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各街道政府采购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各街道在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方面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探讨解决途径。调研组强调,“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是当前第一任务,在“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的关键时期,政府采购要持续发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各街道要狠抓工作落实,最大限度提高采购效率,共同推动全区政府采购攻坚行动圆满完成。
“从统计数据来看,‘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都高新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0月1日—20日,高新区各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的合同达39个。针对中小企业供应商,10月1日—20日,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0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合同79个,到位资金2567.03万元,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采购效率,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据了解,下一步,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将继续抓紧抓牢“决战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任务落实,筑牢采购人主体意识。针对业务多、采购量大的预算单位,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通知采购人提前做好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的规划。并建立预警机制,对距离规定时限5天内还未完成签订和支付的采购单位进行提醒,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全力以赴冲刺最后100天。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