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创新思维、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有力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成效初显。
据统计,今年1—6月,金溪县完成政府采购中标金额达5658万元,节约资金461万元。集中采购率达到了98%以上,信息公开率达到了100%。
这与金溪县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密切相关:在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方面,金溪县财政局一方面重视细化采购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约束力,切实减少采购预算的调整和追加行为。另一方面,加强采购管理与采购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标准体系,杜绝重复采购、盲目采购和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该县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引导采购单位深化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采购的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各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自觉性。
为建立社会代理机构的选择机制,该县财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全县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由采购人在项目实施前,自行选择3家以上的社会代理机构作为备选,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家进行项目代理。
在建立履约验收的监督把关机制,该县财政局明确了采购人负责验收的主体责任,细化了组建验收小组的要求,建立采购验收预告制度,并允许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监督。同时通过委托集中采购或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大比例随机抽检,确保严格把关。
为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该县财政局以“公开化”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手段,通过细化采购执行环节的操作规范,将所有环节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对专家进行评价及供应商、专家、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评价的机制,实现采购各方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形成内部监督机制。此外,该县财政局统一建立起了产品价格信息、供应商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对采购价格异常、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等实行有效管控。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