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日报记者 黄亚楠
自7月1日起,我市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近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通知》由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并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在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全市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求全市预算单位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在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方面,《通知》明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自今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在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面,《通知》指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财政系统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真正为中小企业发展助力。
【来源:安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