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请对象包括现有在库评标专家和新申请入库评标专家,还明确了6种情形不得申请评标专家等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专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取消专家资格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或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可能影响评标评审公正的情形。
原文如下: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认真落实省领导有关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专家行业监管批示精神的函》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年度工作安排,计划近期组织开展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家库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评标专家申请,包括现有在库评标专家和新申请入库评标专家。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及本专业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在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
5.符合国家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前款第二项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
2.取得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不含二级)从事相关专业满8年。
各行业、专业的特殊资格条件,由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特殊、稀缺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专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取消专家资格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或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可能影响评标评审公正的情形。
在职国家公务员(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省专家库;上述人员离职、离退休3年后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加入。特殊专业或特殊工程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三、申请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请人工作单位对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均应签署意见,没有单位推荐意见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加入省专家库专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登录官网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官网”,进入“评标专家专区”,在“海南省评标专家库及抽取系统”中的“专家信息管理”注册,下载并填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打印后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人事托管单位公章。
(二)上传并书面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签署的申请表和承诺书(上传扫描件、书面原件);
2.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上传扫描件、书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上传扫描件、书面复印件);
4.技术职称证书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上传扫描件、书面复印件);
5.海南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息表(不需要上传、书面原件);
官网上传不限于以上材料,以官网最新要求为准。
(三)注意事项
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需开展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职称视为无效。在提交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专家库书面材料时需提供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确认材料,并附职称评审单位联系方式,我厅将抽查核对职称材料真实性。
高级职称确认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海南政务服务官网,搜索“流动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确认(交通运输领域)”,可办地区选择海南省本级,登入办理。
中级职称确认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海南政务服务官网,搜索“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初级、中级)”,选择办理区域,登入办理。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行政监督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需要申请人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提交书面材料时需核对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线上注册、纸质申请资料中的要素信息应当一致,申请人应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书面材料按A4格式大小,由本人提交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5楼505室审核。
四、申请专业
申请人应根据所学专业、从业经历、职称证书及注册资格证书申请评标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专业。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详见附件1。
五、申请时间
本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省级评标专家申请工作,从2022年5月5日开始,至5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和申请人要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凡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虚报资历、业绩等行为,申请人员不得再申请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家,经法律法规、评标业务、廉政教育等方面培训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合格后,推荐纳入省专家库。
(三)联系人:钟工,电话:0898-65375786。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9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邢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