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恢复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等业务现场受理,建议优先采取“非接触式”方式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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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7日
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日前印发了《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举报和情况反映等业务受理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深圳市自2022年4月24日起,已恢复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举报和情况反映等业务现场受理。
根据《通知》,进入现场的政府采购参加人,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按要求扫描场所码+“电子哨兵”、查验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通知》强调,请政府采购参加人配合落实公共场所测温、限流、全程佩戴口罩和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政府采购参加人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和现场递交三种方式提交材料。建议优先采取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方式提交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诉材料的,应当在投诉材料正文、授权委托书每页加盖公章(附件及证明材料盖公章或骑缝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政务邮箱为:cgb@szfb.sz.gov.cn,财政部门的审查受理情况均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具体流程和投诉材料受理要求按照优化后的《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事指南》办理。
《通知》还公布了现场受理地址,具体为: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205室。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