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将研究制定适合该省的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将采购绿色建材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造价核算,提高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率。
这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近日印发的《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的。
在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方面,《意见》指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头效应。结合全国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与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定期发布更新全省绿色建材认证标识企业名录。
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多元化发展方面,《意见》要求,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鼓励农村地区积极采用被动式太阳能房等适宜技术应用。
在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方面,《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通过重点改造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更换节能门窗等,多措并举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强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规范能效测评工作流程与管理,统筹分析应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数据信息,普遍提高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水平。鼓励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绿色校园创建,实施学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在强化建筑用能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将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用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提高建筑运行阶段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能耗和碳排放。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对于新建、改(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同步设计、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此外,《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20年提升15%;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97%以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