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组织监督评价工作专班,按照财政部和湖北省财政厅文件的时限要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
一是确定工作机制。黄石市财政局面向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印发《黄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总体要求、范围及内容、时间安排等;要求黄石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属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并参照制定属地工作方案,确保监督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实地监督检查。7月中下旬,监督评价工作专班赴该市随机抽取的市本级代理机构所在地,对12个项目完成12份《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底稿》。8月中下旬,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监督评价工作专班从监督检查工作底稿的“检查情况摘要、处理意见、被检查单位意见”这3个方面,与被检查单位一对一、面对面地交换了意见,达成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限期整改,对项目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的共识。5家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市财政局提交了5份整改报告。
三是通报检查问题。通过对随机抽取的市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12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检查,发现主要存在3个共性问题和6个个性问题。
四是提出几项规范要求。即:要顺应政府采购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坚持从严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和方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代理机构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形成整改报告;代理机构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意向公开、计划备案、组织采购、采购结果公开、合同公开、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要加强档案管理,对采购活动全过程的资料应该按要求存档,确保档案保存完整规范;针对较严重的个性问题,约谈相关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柯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