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助推“项目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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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6日
一是提高标准。依法提高采购标准,放宽采购限制,扩大采购人自主权。20万元以下(不含)的非协议供货项目由采购人以分散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二是简化程序。坚持脱贫攻坚项目为重为先、特事特办,确保项目快速有效实施,简化扶贫产业项目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由村(居)为单位实施分类采购。对涉及扶贫产业特殊性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减少集中采购频率和次数,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优化评审。取消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财政评审前置条件和评审环节,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今年一季度共下达采购计划60余个,累计节约评审时间近100个工作日。
四是规范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通知》文件,明确规范选择采购方式和合规设置重要技术指标,建立重大项目采购需求“会审制”,强化采购方式规范化,确保把采购方式审批权关进制度“笼子”。
五是撤销专户。撤销政府采购集中支付财政专户,取消采购资金拨付财政审批程序,实行备案管理,由采购人自行根据合同履行进度和付款约定支付采购资金。今年一季度近60个采购项目拨付资金累计节约审核时间近150工作日。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