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印发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明确要求补齐制度短板,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深化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改革,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今年,新疆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着手,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的程序化与规范化,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建立政府采购跟踪问效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办内部管理制度等。其中包括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推动采购单位、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主体的互评机制建设,完善与司法、税务等系统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机制”,还要研究制定《自治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程序,试点引入第三方法律专家咨询和质证环节,提升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水平。另外,新疆还会建立政府采购跟踪问效制度,尝试引入重大项目第三方质检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验收的工作机制,加强履约验收监督检查。
在监管方面,《工作要点》指出,将重点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在全疆范围内抽取不少于40家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采购需求确定、采购专家抽取、采购活动组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内容和过程。同时,还要加大对违规代理机构的处罚力度,对专项检查和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代理机构,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纳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为提高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政策业务水平,新疆今年还将组织开展全区质疑投诉举报处理和财政部指导性案例培训班。
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提出,启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派相关工作人员赴先进省市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按照财政部推进政府采购一体化的工作要求,研究自治区的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筹建总体方案。并积极开展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升级、“电子卖场”和“网上商城”试点工作。《工作要点》还提出,完善评审专家信用评价体系,落实根据专家履职情况等因素设置阶梯抽取概率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工作要点》指出,将修订《2018年-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和采购单位权限,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研究教育、卫生、科研等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权限,扩大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和采购单位自主权,简化审批流程和环节,提升专业领域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此外,还要建立完善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月会商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管理各项要求能够及时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