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务服务突出“广”。服务于政务服务工作,配合开展政务服务大厅巡视,“一对一”联系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对口大乘镇中坪村、清平彝族乡民族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高标准开展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是升级改造突出“优”。全面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区升级改造工程,开标厅视频监控、LED、椅子等得到全面换新和优化升级,服务大厅内在环境和对外形象得以彰显,为服务群众、集中开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交易服务突出“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规范执行开标程序和进行评审现场管理,中心人员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坚持“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轮值服务、导办服务”,确保了进场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是制度建设突出“全”。代拟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拟定《屏山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等,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内部管理突出“规”。对招投标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备案等重要工作环节,使招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序、高效进行。
通过上述举措,实现了公共资源统一窗口受理、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政务和公共资源服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和落实。
来源: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