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财政局以积极稳妥、统筹渐进的工作节奏,持续着力“完善政策导向,增强目录指导,强化绩效考核”等重点工作,2017年全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突出政策公共导向。在制度规范方面,通过实施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明确“买什么”。在操作层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纳入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同步编制,通过资金安排政策及预算编制刚性约束管理,防止购买服务的“随意性”,优先启动保障体现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围绕政策、项目、资金、账务、统计(数据)、监督及绩效评价、社会反响等管理过程,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购买主体、社会公众对承接主体和服务项目的客观评价,来体现购买服务工作是否“买得值”。
三是引导供求市场对接。在“供方”,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机构编制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在“需方”,一方面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通过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有活力”。另一方面,倾听公众对公共服务的声音和诉求,加快探索形成“政府买单、百姓点菜”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四是着力推动试点项目。按照“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鼓励部门(单位)选择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对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项目,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逐步拓展,规范统一推开。同时,印发《泸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选择相对成熟且具有典型意义的作为试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雷兵能)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