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基本经济管理制度,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昆明市各项政府采购行为的日常监管,市财政局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着力于采购队伍能力建设。多形式、多层次组织市级部门及县区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采购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廉洁意识,狠抓采购队伍的廉政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强化宗旨意识,以优质的服务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着力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复杂、审批周期长等因素导致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受到影响。因此首先要勇于放权,并且放权到位,简化政府采购流程,落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激发采购新活力;其次敢于监管,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采购预算、采购过程、合同执行和履约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绩效突出;还要优化服务,加快职能转变,为采购各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支持,促进采购市场公开有序。
三是着力于采购全过程监管。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对于采购人因情况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要求提供相关依据。严格采购预算审核,对预算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经费来源、步骤等全面进行审核。严格规范采购备案程序,加强对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履约验收和材料备案的全过程监管,保证采购备案的合法合规。
四是着力于采购预算精细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先大后小、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编制内容与部门综合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对应衔接,并按政府采购目录或品目分类细化。在预算编制环节,各单位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严格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与部门预算同步,编细编实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提高可执行性。
五是着力于强化采购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成立由市财政局牵头,与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和意见建议上报省财政厅和市政府。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执业行为,建立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采购环境。
六是着力于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建立政府采购投诉信访长效机制,落实专办人员,为快速处理投诉信访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与法制部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聘请应诉案件处理法律顾问,妥善受理和调查处理供应商投诉,着力提升政府形象。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