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修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不断加强对政府购买工作的制度建设,2017年针对丽江市政府购买服务分类不清的情况,重新组织修订了《丽江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严格界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积极稳妥推动各环节工作。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层面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政府购买服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要求各县区参照市级实施方案,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协同工作机制。
三是认真完成2017年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丽江市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共计577项,执行金额28949.04万元。从统计所反映的情况看,全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较广,涉及全市绝大部分单位。其中,购买基本公共服务177项20651.54万元,社会管理服务4项24.33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16项290.66万元,技术性服务72项3407.97万元,政府维持自身运转购买的服务包括办公设备维保、办公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专家类服务等295项3878.13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13项696.41万元。
丽江市向社会购买方式操作逐步规范,社会购买成效初步显现。首先,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优化了政府职能,为政府转型提供支撑,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控制了机构人员的增加,减少财政支出压力。其次,提高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社会组织承接一些群众性、社会公益性的服务,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服务效率,丰富了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内容,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再次,推动了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将购买服务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相结合,通过鼓励参与竞争,项目运作和绩效评估,提升了社会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水平。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整合了社会各类资源,同时提高了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减轻了财政负担。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