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四举措”服务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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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
近期,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坚持“廉洁、阳光、高效”做法的基础上,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四项措施服务供应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平等对待。为了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吸引更多潜在的供应商,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或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要求完全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执行,放宽限制,删除各种不合理条款,给小微企业均等获得政府采购定单的机会。
二是换位思考。从供应商的角度考虑,在资质条件中取消了对身份证原件的要求。随着身份证使用的日益广泛,资质文件里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出现了很多弊端,如乘坐长途客车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而投标人可能提前密封了资质文件,这就给乘车带来了麻烦。考虑到实际情况,在资质文件中删除了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要求,改为随身携带备查。这种换位思考的做法,得到了供应商的一致好评。
三是温馨提示。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采取温馨提示的方法,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提醒他们再仔细检查一遍,必备资质及文件的密封情况,避免部分有实力的供应商因为粗心大意,漏装必备资质,错失参与机会。一句简单的提醒,实现一个双赢的结果。供应商因为避免了失误,顺利参与投标,赢得了发展的机会。而采购中心也因为他们的顺利参与,减少了废标的机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降低了政府采购的成本。
四是广泛沟通。每次评标完成后,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和专家、供应商进行沟通,对采购文件里条款设置的合理性,参数设置的广泛性等,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得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杨明侠)
来源: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