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新规再造高效政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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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修订出台了新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进一步推动流程再造,解决实务操作过程中的问题。
《流程》按照依法修订、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围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六种方式,对采购程序进行再梳理,每一个程序从具体要求、基本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单位、法定时限、责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中心各部门、岗位也提出了细化要求,形成了系统化、具体化的制度约束。
为促进《流程》落实落地,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配套制定了《市政府采购中心流程图》,从流程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三个方面,直观呈现流程步骤和走向,形成采购部门、岗位与工作职责、内容相对应,建立权责对等、公平高效的政府采购关系,实现权与责相适应。
针对在采购实践中,采购人忽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不细究协议条款的现象,《流程》特意对此提出了明确规定,《流程》指出,中心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的法定义务,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委托协议,中心在协议所委托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越权。同时明确具体项目签订具体协议的原则,除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等采购组织实施形式外,一个项目签订一个协议。(胡云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