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举办第一期政采评审专家法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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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为加强对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深圳市财政委从9月下旬开始,分批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纪培训班,第一期培训班已于2017年9月27日在深圳商报礼堂成功举办。参加培训的除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还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共计600余人。
本次培训重点突出法纪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两大内容。法纪教育主要围绕包括《刑法》涉及职务犯罪的相关法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一系列涉及评审专家的罚则,以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剖析,特别是针对评审“重灾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作重点讲解和警示教育。关于业务培训部分,重点讲解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我市评审专家现场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还进行现课现考。从现场考试的情况显示,评审专家均认真聆听,认真答卷,试卷答题质量较好。本次培训得到专家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培训的内容系统全面、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特别是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评审专家要求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纪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