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启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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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检查原则,上海市于8月起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共检查4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占代理机构总量的20%。市财政局依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在符合被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名单,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布。
此次检查12月底结束,分为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五个阶段。检查范围为代理的2016年度本市政府采购项目,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的依法采购的执行情况。
至8月底,自查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做好后续阶段各项工作。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