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日前,内蒙古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包头市启动网络自动审核备案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大力推动网络自动审核备案采购环节,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简化采购手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升采购服务能力,加快采购运转速度,满足政府采购操作、监管与服务需要。
《通知》分别对信息公告、商品维护、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文件备案、合同备案和验收支付六个环节的网络自动审核备案内容予以了明确。
对于网络自动审核的信息公告,《通知》明确,凡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部按照规范模板自行填写审核,网络自动审核公告,发布当事人自行负责,各级采购监管部门不干预。公告类型包括采购公告、结果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单一来源公示、自行采购公告、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对于商品维护,《通知》提出,包头电子商城供应商严格按照中标承诺,自行维护其商品信息,自动上架,自行对经营商品网络信息负责。
为了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以及小额零星采购计划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备案,不满足政府采购制度条件的,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其中,对于招标流程、自行采购、项目备案、网上订购、网上竞价、资质招标、追加资质计划、合同追加、简易流程九种计划类型的自动审核备案条件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采购文件备案,《通知》明确,通过《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履行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所有采购文件全部自动备案,采购当事人必须对采购文件负责把关。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信息公告、开评标文件资料和评审报告等采购文件。
《通知》还明确合同备案和验收支付环节中,网上订购、竞价采购及其他类型合同(合同实际金额小于10万元),全部自动审批/备案。
包头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预算单位、采购中心及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网络规范程序及要求执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在注重政府采购效率的同时,必须保障政府采购质量,凡在以上六个环节若干节点把关不严,发生错误,造成影响和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今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政府采购最大项目、重点环节、重要采购文件和各类采购主体实施监督检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