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7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江西省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有哪些工作要求? 《通知》进行了明确。
检查范围
设区市财政部门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代理全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本级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原则上近3年已经检查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抽取。本次检查针对2016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对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省财政厅对随机抽取的代理省本级项目的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各县(市、区)检查数量由市级财政部门统筹分解。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检查要求
本次检查由江西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分级开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6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公开”的要求,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延伸阅读
据了解,自2014年9月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之后,江西省每年都会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全省共检查代理机构43家,其中:对省本级6家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抽查项目29个,抽查项目涉及金额1788.24万元,共发现问题49个。
在去年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哪个环节代理机构出现的问题较多,又有哪些违法违规情形值得借鉴?发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谁?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对2016年江西省本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整理。
2016年江西省本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董晓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