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17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中标公告近日发布。中标公告以附件形式公告了231家中标供应商及优惠率、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41个包的服务内容,以及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7月21日上午10点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组织的“中直机关2017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在金台饭店二层金樽厅准时开标,共有270家企业参与了投标。
中直采购中心在上一期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基础上,对本次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在采购模式、价格联动、商品库产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全程参与开标活动,并就此进行了采访。
共分41包 专门设置电子商城分包
据中直采购中心采购一处相关人士介绍,本次招标共分为41包,中标企业将为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以及中直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提供中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等一系列服务。
记者从开标现场了解到,41个分包包括塔式工作站(包括图形工作站等)、移动工作站、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套件等内容,其中,第41包为电子商城。
招标文件用表格的方式列明了电子商城的招标品目,包括工作站、网络设备、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服务器、计算机软件、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扫描仪、投影仪、印刷设备、办公耗材、摄影摄像、电器设备、计算机配件、外设产品、办公用品、箱包共17类产品,以满足采购人日常零星采购需求,大大提高采购效率。招标文件还要求,第41包中标人在商品库中的产品均为在网上电子商城在售的自营产品。
“引入电子商城采购是本期协议供货的一大改进,这将使协议供货产品更大程度上实现市场可买、价格可比、过程高效。”该人士介绍说。
该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及应用的飞速发展,政府采购电商化是政府采购改革的创新举措,这将有利于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新业态,是真正实现阳光采购和效率与效益统一的有效途径。
中直采购中心采购一处相关人士认为,协议供货引入电子商城具有四大优势:一是降低采购成本,在竞争更加充分的基础上,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二是采购到质高价优的产品,电商提供的产品经过市场大环境的竞争,优胜劣汰,价格透明,不必过分担心产品价格虚高的问题;三是提高采购效率,电商全国性的物流网络可以极大提升送货安装的时效,总体提升采购人的满意度;四是有效避免采购高价特供专供产品,实现协议供货商品库中的产品可比,遏制政府采购定制产品价格虚高现象。
末位淘汰 科学运用两种评标办法
为了遴选出优秀的供货商,中直采购中心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设置进行了反复研究。最终,确定第1包至第40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第41包采用综合评分法。前者的淘汰率为10%,后者的淘汰率为50%。
“第1包至第40包的产品属于通用商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照价格区间优惠率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按规定的淘汰率对每包各价格区间优惠率较低的投标人进行末位淘汰,其余为中标人。第41包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人优惠率、仓储能力、物流能力、等七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规定的淘汰率对综合得分较低的投标人进行末位淘汰,其它为中标人。”中直采购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她补充道,若第41包投标人不足10家的,末位淘汰1家,其余为中标人。
记者翻阅了第41包电子商城的评审标准:业绩占6分,仓储能力占18分,物流能力占17分,对协议供货系统各类数据接口程序开发、平台运维管理支持机制、技术问题响应处理机制占7分,安装、售后服务及承诺占8分,账期服务承诺占4分,协议供货系统电子商城招标品目产品覆盖占10分,优惠率占30分。
本次招标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等政策功能。招标文件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在投标优惠率基础上增加6%,并按增加后的优惠率参与排序。即小型、微型企业排序优惠率=投标优惠率×(1+6%),排序优惠率仅在评审时使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为保障协议供货产品的质量,鼓励生产制造厂商投标,招标文件在评审时给予这部分供应商“优惠政策”:若第1包至第40包的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厂商的,在投标优惠率基础上增加20%,并按增加后的优惠率参与排序。即生产制造厂商排序优惠率=投标优惠率×(1+20%),排序优惠率仅在评审时使用。
价格联动 挂钩批量采购与网上竞价
在协议供货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最受诟病的当属价格虚高。为强化协议供货价格监控,中直采购中心在本期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中,采取了与批量采购挂钩、实施入围产品二次竞价机制等措施。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6]425号)和《中直采购中心2017年批量集中采购与协议供货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本期协议供货招标不再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空调机等六个实行批量采购的品目设置分包,而是将批量采购结果按联动方案的规则导入协议供货。”中直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将更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和实现协议供货产品与市场主流产品的契合。
招标文件对批量集中采购产品进入协议供货商品库进行了规定,明确批量采购合格投标人可以入围协议供货,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入围比例为50%,若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3家(含3家)但少于6家的,则前3名入围协议供货。入围协议供货的批量采购产品以其中标价格为基础上浮10%作为协议供货基准价格,即最终成交价格。上浮后的价格不得超过该产品所选配置的参考价位。若新一期入围产品与商品库已有产品型号相同,但价格不同时,以最低价格为准。
“本次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还将实施网上竞价的机制。”中直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所谓“网上竞价”,是对协议供货商品库中入围的产品进行二次竞价。
网上竞价的具体流程如下:采购人在协议供货商城中将要竞价的产品加入购物车,再对进入购物车产品发起竞价,填写竞价产品需求,提交后由采购人发起竞价公告,公告将展示在协议供货商城首页。所有协议供应商和供货商(含第四十一包供应商),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报名,在竞价时间内可以进行三次报价,采购人可以实时查看每轮报价,三轮报价结束后,系统将根据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名,系统自动确认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并生成订单,由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中确认订单,并完成签订合同、配送、验收和结算。在竞价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竞价终止。
“2016年协议供货竞价功能仅局限在协议供货产品,随着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越来越趋于多样化、规范化,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本期将竞价产品的范围进行扩大,除协议供货或者目录内产品外,允许目录外产品通过竞价功能实施采购。协议供货竞价系统功能已结合采购需求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该负责人补充道。
记者了解到,协议供货系统还可以实现产品比价功能。电子商城中的产品价格是目前各方公认的相对透明、及时的市场价格,协议供货系统通过同型号产品间的价格对比,促使电商之间、电商和实体供应商之间进行充分竞争,有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
此外,根据《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发[2016]96号),中直采购中心经财政部同意,本期协议供货将投标人在维护商品库时任何一款产品的基准价格,由“不得超过90万元”调整到“不得超过100万元”。同时,在中标后,对采购人销售产品时,单一批次的成交合同金额,由“不得超过90万元”调整到“不得超过100万元”。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黎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