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10点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组织的“中直机关2017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将在金台饭店二层的金樽厅多功能厅准时开标。
根据中直采购中心6月30日发布的该项目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共分四十一包。投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针对其中部分包进行投标。本次招标结果用于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办公使用的货物类产品,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这四十一包具体包括塔式工作站(包括图形工作站等)、移动工作站、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内容,其中第四十一包是电子商城。招标公告列明了电子商城的招标品目,包括工作站、网络设备、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服务器、计算机软件、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扫描仪、投影仪、印刷设备、办公耗材、摄影摄像、电器设备、计算机配件、外设产品、办公用品、箱包共17类产品。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第四十一包中标人在商品库中的产品均为在网上电子商城在售的自营产品。
招标公告要求,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同时,还应满足四个特定条件:
1、第一包至第四十包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国内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持有生产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制造商在授权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后,不得再授权其他企业或自身参加第一包至第四十包投标。
2、第四十一包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京ICP证),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目采购活动采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投标人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办理的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客户端”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服务端。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存储在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黎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