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就建立健全厅内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出台通知,明确将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通报机制、会商约谈机制、执行挂钩机制、责任落实机制以及综合考核挂钩机制,以此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徽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通知,综合考核挂钩机制是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厅综合考核,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作为对各支出管理类处室考核指标,并适当提高所占分值比例。按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率(第四季度追加预算除外),不到95%的扣0.1分,不到90%的扣0.2分,不到85%的扣0.3分;按年度政府采购资金支出进度,不到80%的扣0.1分,不到50%的扣0.2分。两者分别计算扣分分值,累计扣分不超过0.5分(超过0.5分的,扣0.5分)。同时,还要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列入“三查三单”,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重作”专题教育。
针对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通报机制,通知要求,一方面,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按月通报制度,每月上旬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处室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和省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另一方面,要完善对省直预算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各支出处结合通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到归口联系部门、单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约束性整改措施;另外,将根据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进展和部门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相关情况。
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会商约谈机制方面,通知指出,要加强厅内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会商,及时通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判提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与省直预算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会商约谈制度。厅各支出处在准确掌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归口联系省直预算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对整体进度较慢、工作推进不力或问题较突出的部门、单位,要加强动态监督,实行点对点督导,建立会商约谈制度,视情况及时沟通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快、工作推进有力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建立与集采机构会商制度,进一步压实集采机构责任,严格项目限时办结。
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挂钩机制,通知强调,加大政府采购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力度,年初预算安排、当年未申报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原则上当年由财政收回统筹;已申报采购计划、但结转2年以上的,原则上作为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科研类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建立采购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从2017年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挂钩,当年政府采购支出进度低于50%的,下一年度,部门或单位预算一律从紧从严安排,同时相应核减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额度。
安徽省财政厅还在通知中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责任落实机制,压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责任。一方面压实领导责任,分管支出处的厅领导对归口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负领导责任;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厅领导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负牵头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压实处室责任,采购处、采购监管办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负牵头责任,各支出处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再一方面压实岗位责任,各有关处室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对联系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负具体责任。此外,还要压实厅内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责任。厅办公室和厅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厅办公室牵头抓好厅机关本级和厅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到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快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及时提出批评,督促整改落实。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