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劲松报道 近日,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计划对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以以购代建方式进行招标,预计采购小户型房源7438套,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消化商品房库存,早在2015年昆明市就提出采取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的模式,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从而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渠道。而从2016年开始,全市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用以购代建代替,通过集中采购产权清晰、质量优良、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交通便利、价格合适的在建或已建成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
经市政府批准,市公租房公司近期计划通过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预计采购房源7438套。本次招标后,确定入围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及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随后由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和法律机构对供应商及符合要求的投标房源项目的综合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最终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位于昆明市一环至二环之间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二标段:位于昆明市二环至三环之间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三标段:位于昆明市三环周边(东郊、南郊、西郊、北郊)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
交房时间要求为:参与投标房源为现房的,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房,且交房后180日历天内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毕;参与投标房源为期房的,要求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交房,且交房后180日历天内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毕。
对于投标的房源则有五点要求:一是供应商单个投标房源项目预计可售住宅套数必须大于500套(含500套);二是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本身不涉及法律争议、诉讼、仲裁;三是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全(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四是采购要求房源须位于各标段范围内的现房或是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五是房源面积范围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7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产权为普通商品房产权(70年的土地使用权)。
在招标公告中,市公租房公司还要求各开发企业所提供的房源项目应满足国家各类规范要求,包括交通便利、房源附近配套设施齐全、有配套幼儿园及公办小学和中学等。此外,还要求供应商综合考虑保障房需求的车位租赁事宜,须保证按照最终采购人购买的房源数量配比足够的车位进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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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可重新注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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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