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
如何做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各的“招”。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7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一直坚持“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逐步构建了科学完整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该局究竟是如何借助“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呢?让我们听听东丽区财政局副局长毕家顺在大会经验交流上的介绍。
三项制度提升采购效率
“近年来,针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和采购过程的主要环节,我们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以部门规章为支撑,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细化了相关制度规定。” 毕家顺表示,为提高采购效率,该局主要制定了以下三项制度:
一是制定了《东丽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对于办公设备和家具,确定了配置标准、价格上限和使用年限。
二是制定了《东丽区财政局关于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明确了采购计划编报、采购方式审批、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
三是联合区审计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在需求制定、履约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
服务采购全面拓展 采购规模增长277%
据了解,2016年东丽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6.39亿元,比2015年采购预算7亿元增长了19.39亿元,增长率277%,实现了近5年来采购规模的最大化。为何增长速度如此之快,东丽区财政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呢?
据毕家顺介绍,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两项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电子商城采购方式,通过共享市级电子竞价平台和电子商城的成果,大幅压缩项目审批和采购实践,同时减少了专家裁量等人为干预。
二是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要求采购人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对采购的可行性加以论证,采购办协助采购人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为今后服务类项目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全方位监管 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
毕家顺在大会经验交流时还表示,为加强监管职能,促进采购规范化管理,该局还明确了采购办和采购中心的工作职责,从采购项目审核、预算下达、采购计划录入、招投标到资金支付,行财科、预算科、采购办、采购中心、国库科各司其职,既相互协调又相互约束,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管局面。
为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还对该局采购办联合监督科一起对预算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抽取了10家有代表性的单位,每个单位抽取20个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没有专职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采购制度不健全”、“采购档案保管不完善”等共性问题,并督促采购单位进行了完善和整改。
多次组织培训 提高采购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东丽区财政局还利用各种会议宣讲政府采购法规及各项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不仅注重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更加注重其实际操作能力,多次组织培训,以此提高其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另外,为提高采购服务水平,加强对采购从业人员的思想、理论、业务三方面素质培养,该局还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扩大和丰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知识内容,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