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财政局五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http://scbid.com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7日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去年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积极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督导,强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从2017年起,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没有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支付资金。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管理。一方面对限额以下采购计划审批实行备案制。对采购单位申请20万元以下货物、10万元以下服务类和30万元以下工程类采购计划,由各相关支出科室审核资金后,采购办审核,只进行备案。另一方面规范采购计划。坚持无计划不采购的原则,能合并集中采购的实行集中采购。同一个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编报一个政府采购计划;不得编报超标准、超配置的政府采购计划,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采购。
三是强化对代理机构监督管理。2015年起,已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登记备案管理,由各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代理机构。严格按照专家随机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系统抽取评标专家,对代理机构抽取专家情况进行集中监管。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管理。一方面按照采购计划拨付。政府采购资金必须按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拨款,实行“先有预算,再行拨付”。拨付资金不得超出预算金额限度。另一方面按照合同拨付。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将政府采购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国库集中支付率达到100%。
五是严肃政府采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纪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