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 (记者刘志勇)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激发医药产业创新活力,降低医药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全环节的成本,加快医药产品审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产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端转型。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政产学研用的医药协同创新体系,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二是加快质量升级,促进绿色安全发展。三是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区域要素资源优势,创建一批产业集聚区。四是发展现代物流,构建医药诚信体系,建立现代营销模式,推动大型企业建设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健全医药诚信管理机制和制度。五是紧密衔接医改,推动医生多点执业,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六是深化对外合作,推动企业建设符合国际质量规范的生产线,加快检测认证国际化进程。七是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产业智能发展,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示范,开展远程影像诊断、专家会诊、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服务。
《意见》强调,完善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将医药产品招标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分类采购,科学设置评审因素,推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编码标准化,确保价格合理、保障供应、质量安全。规范竞争秩序,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方法,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可能存在质量和供应风险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对价格虚高药品的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配备标准,严格控制财政性资金采购不合理的超标准、高档设备。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
《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具体时间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