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记者发现有一处提到了政府采购。即在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大力优化投资外商环境一项,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对内外企业一视同仁。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认为,在政府采购中对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就是对外商投资企业不能采取区别对待,不得构成限制与歧视, 我国政府采购政策一向对外商投资企业一视同仁。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所长赵勇表示,政府采购中有一个优先购买国货政策。这个政策为世界各国普遍遵循,也是政府采购与一般商业采购与个人采购的重要区别之一。一般而言,判断一个产品是否为国货有诸多标准。政府采购通常并非以品牌、出资人或海关为标准,而是以在什么地方生产为标准,即原产地原则。鼓励优先购买国货的原因,个人认为在于推进税收和促进就业。既然在中国生产、制造和销售,不管出资人是谁,都可以为中国带来税收和就业。由此可见,政府采购政策与吸引外资政策两者协调一致,没有任何冲突。所以,在政府采购中,国内外企业应当一视同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则认为, 个人认为应该是政府采购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对供应商(内外供应商)实行一视同仁,不能有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快GPA谈判进程,加快修改和完善现行的政策法规,以适应政府采购协定的要求。
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看来, 报告是在“大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中提到这一点的。由于前些年的一些政府采购政策,如鼓励自主创新,对外资企业有一些区别于内资的政策,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后来取消。因此,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到这一点,是对取消这样政策的再次肯定。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姜爱华认为, 当前我国经济在全球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是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途径。在政府采购方面,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实际中执行政府采购时,对“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基本上是以境内为标准,如此以来,我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多数情况下也属于“国货”。因此,本质上,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直实行一视同仁的策略,未来,当我们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后,将会在更大范围上实行非歧视原则,政府采购将会在更大程度上推动全球化。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崔卫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