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庐山财政局创新思维,健全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底,该市政府预算采购资金4210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资金37048万元,节约资金5052万元,资金节约率12%,集中采购率达到了96%以上,信息公开率达到了100%。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健全运行机制。一是细化采购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约束力,切实减少采购预算的调整和追加行为;加强采购管理与采购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标准体系,杜绝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二是健全政府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坚持“管采分离”原则,科学合理界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等的职责权限,配齐配强人员力量。
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购信息,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杜绝暗箱操作;货物类的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均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邀请市纪委及检察院、工商局、等相关业务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主管部门集体参与采购活动全过程,以确保采购活动“阳光操作”。
三、加强工作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建立循环监督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绩效评价的管理衔接,建立“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监督”的循环监督机制,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规范。二是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监察部门党风政纪监督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机制。三是健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加快研究建立针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分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黑名单”、不良行为公告等制度体系。四是建立采购结果评价制度。结合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并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等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四、重视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一是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把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和依法采购的观念,确保政府采购监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组织力量。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岗位责任制度和严格执业资格制度,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单位实行专岗专人各负其责,并要求社会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三是建立内部岗位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培训、考核,择优选用,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队伍专业化操作水平。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