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处于事实上的无序状态,存在着很多值得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财政预算管理处于“真空”状态,财政部门对分散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重视不够,普遍地未能将分散采购项目列入部门预算范畴,计划管理失控,财政资金浪费现象严重;操作程序简单粗糙,不少采购人认为既然是分散采购,那就是我们采购人的“家务事”,不能严格地遵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操作;监督管理“缺位”,财政、监察、公证等职能部门对分散采购的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暗箱操作时有发生且无从对证,在采购活动中经常出现“采购人说了算”现象,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分散采购工作做得如何,事关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的全局,事关政府采购制度能否生根开花结果,国外经验表明,政府采购之路通常由集中向分散过渡,最初通过集中采购强化全社会的政府采购意识,待这种意识牢牢扎根在人们心中时,政府采购则必然走向分散模式。鉴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采用的是集中和分散并举的方法推进这项工作,因此就必须同步规范,齐头并进,不能“一条腿长另一条腿短”,澄清模糊认识,规范采购行为,实乃当务之急。
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角度看,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对分散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年初要求采购人将分散采购项目编入部门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的完整性,杜绝无预算、无资金的采购,珍惜和善用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在审核具体的采购计划时要注意采购的必要性、是否有指定品牌倾向、预算价是否合理、有无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转移为分散采购。
二要科学确定分散采购范围。分散采购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各级政府采购总量规模情况而定,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而言,通常采购规模较大,分散采购的范围可适当宽一些,这样也有助于减轻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压力。对市、县一级而言,因采购总量不是太大,应走集中的路子,分散采购范围要窄一些,有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强行入轨。另外,在制定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同时,还应明确分散采购有关限额标准。
三要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工作。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工作,对金额较大的项目要全程跟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审查采购活动组织的严密性、开标评标等具体操作的规范性,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四要做好合同备案、资金支付、检查、质疑投诉处理等后续管理工作。检查合同签订是否与采购文件内容相一致,有无突破采购预算情形,分散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要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减少资金的拨付环节,对供应商的质疑投诉要及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分散采购活动的正常秩序。
从招标采购单位来看,也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分散采购工作制。包括:操作制度,明确分散采购的操作程序、方式方法、采购岗位设置、工作人员职责等;分离制度,分散采购以采购人为实施主体,做好内部监督工作显得非常重要,采购人内部监督机构与具体操作机构应相互分离,如无专门机构,则人员之间应相互分离;回避制度,从事分散采购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提出回避申请的,采购人经审查属实的也应回避;廉洁制度,规定采购人员在分散采购活动中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采购的吃请,不得接受任何供应商的钱物,不得与潜在供应商合谋串通。
二要建立稳定的分散采购班子。为保证分散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在不新设机构的前提下,采购人应建立本单位分散采购的监督机构和操作机构,监督工作可由本单位的监察室(或审计机构)负责,监察室加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具体操作机构可由单位的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部门负责,也可从单位内部各机构抽调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人员平时在各自岗位工作,遇有采购任务时,采购小组迅速集结,有条件的设置专门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也未尝不可。
三要以法定程序和方式实施分散采购。《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程序和方式不但适用于集中采购,也适用于分散采购,因此分散采购决不是采购人的“家务事”,决不能随随便便,而是有法可依,必须规范操作。在分散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采用其它方式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在公开招标以及通过其它方式采购但预算金额较大的项目,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必须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分散采购也必须签订采购合同,以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应报财政部门备案,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的验收工作,采购人技术力量不足的应商请质监部门的专家参与验收。采购记录、采购文件、评标资料等档案文件应妥善保管,统计信息要及时报送财政部门汇总。
四要依托和借助集中采购机构的各种资源。在分散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积极主动地到当地集中采购机构“取经”,学习集中采购机构规范的采购模式和较为成熟的操作方法,使用其信息发布平台和供应商库,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和重复建设,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和集中采购机构共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以提高分散采购的质量和专业水准。对技术复杂且实施难度大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
来源:eNet硅谷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