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旨在提高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同时带动我国整体工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意见》指出了我国十一五期间装备制造业在具体产业、产品方面的主攻方向,明确了政府部门在信贷、税收,以及政府采购方面应给予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为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崛起创造了很好的政治氛围。
装备制造业与普通的工业品、消费品制造业有很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装备制造业产品差异大、标准化程度低、个性化需求强,经常要针对不同客户进行特殊设计;第二,单套产品价值大,技术复杂,要求高可靠性和高维护性;第三,技术开发、消化难度大,投资风险较大;第四,订货频度低、批量小,市场比较狭窄。
从以上四大特点中,我们不难看出,发展装备制造业在技术、市场、资金等多个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的装备制造业也的确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首先,市场竞争激烈,国内装备制造企业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由于发达国家重大装备的市场已处于饱和状态,他们的装备企业都想挤进中国这一新兴市场,所以在重大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国企业无一例外地要面对外国著名跨国公司的强势竞争。我们的企业在产品性能、客户支援能力(如使用培训、设备维护、易损零部件及时更换等)等诸多方面,还处于初级水平。而且国内的装备制造企业多以国有企业为主,很多骨干企业在10年前还处于严重的亏损状态,无论是在资金还是技术上,都难以同国外企业相抗衡。
其次,市场信任度较低,阻碍国内专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长期以来,在我国很多重大项目建设中,进口装备已获得国内用户的广泛认同,而国产装备的信任度相对较低。即便是由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也很难见到国产设备的身影。这里面除去产品、技术因素之外,政府部门也怕因为青睐国产设备,而被扣上“保护主义”、“不公平竞争”的帽子。而对于企业而言,他们更相信那些项目业绩突出的国外老品牌,而对国产的新设备不太放心,毕竟这些装备在项目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市场信任的缺失,不仅导致产品本身的销售受阻、项目业绩匮乏,更重要的是,企业失去了了解客户需求的桥梁,无法得到关键的市场反馈,从而难以把握产品和技术的创新方向,形成恶性循环。
最后,技术创新风险大,国内企业举棋不定。前面曾经提过,装备制造业技术开发、消化难度大,所以,在技术创新方面大力投资将面临巨大的风险。而且,由于这类设备带有很强的个性化需求,即便研究出了新的产品,也未见得会得到市场的认可。在大型项目中,如果某些设备无法顺利对接,或是不满足特定工况,那么这种投资的损失将是非常巨大的。
综上所述,我国装备制造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必须值得高度重视,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培育一个宽松的市场环境。只要有了市场,装备制造企业就可以打开销路,盘活资金,在积累项目经验的同时,对原有产品进行技改和创新,从而造就一个利于整体装备制造业成长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对于装备制造业的市场培育,政府部门不但应该有所作为,更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它关系着国家整体工业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在《意见》的第十三条中明确指出:“鼓励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可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优先予以安排。”而这些由国家出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属于广义的政府采购范畴,所以,政府部门完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领域的政策性倾斜,为国产装备制造业创造有利条件,从而突破市场狭窄的瓶颈制约,带动我国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
对此,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专家孙伯淮建议,应该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入手,解决当前装备制造业遇到的困难。一是尽快完善《政府采购法》,将国家垄断企业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垄断企业采购条例》,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国产设备的标准、比例和程序;二是政府采购要有目的地增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通过前采购对企业的研发投入进行宏观导向,通过后采购为企业研发成果创造稳定的市场空间;三是以适当的形式对积极采购和使用政府采购的重点产品及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因此,及时制定重大装备的政府采购条例,对采购国产化设备作出硬性规定,对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李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