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财政专家表示,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估计达3500亿元左右,资金使用效率尚待提高
昨日,财政部就政府采购问题连发三个文件作出系统规定。三个文件分别规范了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等问题。
多达56条规定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对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评审办法、预算和计划管理以及监督检查工作等内容,系统完善地作了规范。财政部要求在收到供应商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3500亿元政府采购挑战监管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而制定的,主要是为了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曾经公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2005年全国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节约资金380亿元。针对2005年的数字,财政部称,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一位财政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随着财政收入逐年高比例增加,以及更多支出包括采购方面的支出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和监督,他预测2006年的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将达到3500亿元左右。
几乎相当于每年全国财政收入十分之一的政府采购规模,其支出如何管理和监督?上述专家坦承,由于目前存在着管理制度的缺陷以及管理过程中的漏洞,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无法让人满意。
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对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四部门违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违规采购金额高达3.8亿元。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说一直是财政工作的努力方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岳树民教授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建议,这除了要扩大公共财政阳光的覆盖面,还应该在反腐、节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下功夫。
而政府采购面临的另外一个挑战就是中国正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2007年年底是中国政府要提交谈判清单的时刻。在财政部发布的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就包括了健全制度体系、提高采购监管的质量和水平以及为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拟定谈判预案等内容。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