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地区:成都市
-
所属行业:IT信息
-
截止时间:2023-02-20
根据需要,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策引擎项目”对外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竞选,有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决策引擎项目。
2.需求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项目简介:采购一个成熟的风控决策引擎产品,用于反欺诈、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风险审批自动化策略部署及运行,要求产品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历史运行情况稳定,支持团队专业负责。
二、报名资质与要求
1.报名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竞选。
2.报名人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主动向采购人说明,采购人有权限制其参加采购项目:
(1)不同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报名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报名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不同报名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5)与其他报名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报名人在提交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远程测试环境供采购人试用,试用期不少于两周,并提供相关指导说明。
4.报名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专利授权证明;还需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近两年内金融行业实施案例不得少于2例。
6.报名人需基于采购文件所述服务需求,给出整体解决方案。
7.报名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公司。
8.报名人公司管理规范,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9.报名人须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最近3年内无重大涉诉(或仲裁)并足以影响本次采购工作及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
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请按如下顺序提交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
1.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授权函(扫描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者能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最近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
5.2020年1月起投标人在金融行业客户采购案例至少2家。
6.投标人提供所投决策引擎系统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软件功能介绍、试用方式、试用环境地址账号密码。
7.投标人提供公司人员构成及资质情况(比如人员数量、职称分布等),有能力提供良好的售后支持服务的证明。
8.附件一:报名承诺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购单位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2月20日18:00时之前,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名所需的资料发送至我行采购系统(网址: https://ibuy.xwbank.com)和邮箱:zhaojianbo@xwbank.com,采购人以邮件方式回复资格预审查是否通过,超过时限报名无效。(投递后,若未收到采购单位邮件回执,请在2023年2月17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得到邮件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投递。)
2.资格审查通过后,电子版采购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采购单位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报名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虚假材料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五、采购项目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方式:现场评审(以采购文件通知为准)
2.评审时间:以采购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3.评审地点:以采购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8-80648017,邮箱:zhaojianbo@xwbank.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大厦C座
七、其他事项
1.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于2023年2月16日前与采购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邮件的形式)。
2.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材料费,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
3.如您在参加采购项目过程中发现有违公平、公正原则,存在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行为,或发现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及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请向采购人举报。
4.举报方式:
电话:028-80648011;
电子邮件:jiancha@xwbank.com。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附件: